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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连上律师 周连上,男,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系,从事法律服务十几年,知识面广,具备扎实的法学知识,实际应用能力很强,实战经验丰富,有较多的成功案例。近几年来致力于刑事案件,办理了刘某等人聚众斗殴案,孙某盗窃案,使被告人得到减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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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周连上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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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资诈骗罪从犯的认定标准

  共同犯罪理论是我国刑法中很重要的一个知识,在刑事犯罪中,除了有个人犯罪,还存在共同犯罪,在共同犯罪中还要对主犯从犯进行区分,那集资诈骗罪从犯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?集资诈骗主犯是怎么认定的?

  一、集资诈骗罪从犯的认定标准

  1、起次要作用的从犯,即次要的实行犯。这种从犯是在共同犯罪主犯的组织、领导、指挥下参加犯罪,直接实施危害行为,对犯罪结果的产生有直接的责任,但相对于主犯而言,他所起的只是次要作用。起次要作用的从犯,一般具有这样一些特征:

  (1)对犯意的形成起次要作用,比如被他人劝诱或纠集,对主犯的犯罪意图表示附会或服从;

  (2)在具体实施犯罪中处于被支配地位;

  (3)没有实行犯罪中的一些关键重要情节,对犯罪结果所起的作用较小;

  (4)经济犯罪中,不能主持分赃或者分得赃物较少。

  2、起辅助作用的从犯,即帮助犯。所谓帮助犯是针对实行犯而言的,是指没有直接实施某一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,但为犯罪创造了便利条件的犯罪分子。起辅助作用的从犯,一般非法集资罪从犯的认定有这样几种情况:

  (1)提供犯罪工具;

  (2)提供犯罪对象;

  (3)为实行犯带路,察看作案地点;

  (4)侵财犯罪中帮助实行犯调离财物所有者或监管者;

  (5)犯罪前允诺事后为实行犯运赃、窝赃、销赃。

  可见,在司法实践中,更多的是从主客观各方面去区分主从犯,包括共同犯罪中的起意行为、所处的地位、实际参与程度、对危害结果的影响、对赃物的控制程度等。

  二、集资诈骗主犯是怎么认定的

  1、组织、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,也就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;

  2、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。要判定是否是主犯,除了犯罪集团中为犯罪活动出谋划策,主持制定计划,指使、安排成员的犯罪活动的人以外;在大量除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外的共同犯罪中,对共同犯罪的形成、实施与完成起决定性或者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也是主犯。

  判断非法集资罪从犯的认定,一方面要分析犯罪分子实施了哪些具体犯罪行为,对结果的发生起了什么作用,另一方面要分析犯罪分子对其他共犯人的支配作用,当一个共同犯罪案件有两个以上的主犯时,他们在起主要作用的前提下仍可能有区别,其责任的可能性也有差异,有需要我们综合主客观各种要素之后区别对待。

  三、集资诈骗罪怎么判刑

  集资诈骗罪的量刑:

  1、对数额较大的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。陕西省数额较大的标准为:个人10万元以上;单位50万元以上。

  2、对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。陕西省数额巨大的标准为个人50万元以上;单位250万元以上。

  3、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,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。陕西省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为个人200万元以上;单位1000万元以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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